关于开展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学校评定工作的通知



二、评估程序
1.自主申报阶段(2022年4月):各中小学根据申报内容开展自主申报,按照《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学校考评细则》准备相关台账,填报《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学校申报表》(见附件3)和《2022—2025年度遂昌县业余体育训练基地学校自评表》(见附件4)。并将申报表、自评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4月29日前报送遂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体育和产业科。联系人:王玥,联系电话:13957060775(650775)。申报表、自评表电子版于4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:247823223@qq.com。
2.评估审核阶段(2022年5月):县文广旅体局、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及部分学校体育骨干对各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评估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3.评估认定阶段(2022年6月):根据专家考评组提出建议名单,经县文广旅体局、县教育局研究,下发正式认定文件,并挂牌。
附件:1.《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方案》
2.《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学校考评细则》
3.《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学校申报表》
4.《2022—2025年度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基地学校自评表》
遂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遂昌县教育局
2022年4月1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1:
遂昌县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方案
一、开展项目
开展项目: 田径、乒乓球、排球、足球、篮球、跆拳道、羽毛球、网球、游泳、武术等。
二、基地学校及项目布局
1.遂昌中学: 田径、篮球、游泳、乒乓球、足球
2.遂昌三中: 田径、篮球、排球
3.遂昌育才中学: 乒乓球、篮球、田径、游泳、传统武术、 羽毛球
4.妙高小学: 田径、足球、乒乓球
5.实验小学: 田径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篮球
6.育才小学: 乒乓球、田径、跆拳道、网球、游泳、羽毛球
7.民族中学: 田径、足球
8.梅溪小学: 排球、足球、田径
9.北界小学: 武术
三、各相关单位职责
(一)基地学校工作职责
1.按照业训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教练员(体育教师)带队训练 工作。并选择工作能力强、责任心强的体育教师负责相应项目训练。
2.制定业训运动队管理制度,协调处理好参训教练员、学生、 有关班主任、家长之间的关系。由各学校制定和发放《告家长通知书》,做好参训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。
3.加强学校内部训练场地、器材协调和安排,确保训练时间和质量。
(二)教练工作职责
1.遵循项目运动规律,了解每个运动员的特点,按照少年儿 童的心理、生理发育特点,科学合理、有针对性的制定训练计划,
因人而异的地安排好每一次具体的训练内容。
2.加强安全教育,在训练中处理好运动量与运动强度的关系,防止运动损伤及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3.训练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做好同学生及
学生家长的思想沟通工作,全面关注学生成长。
4.要求各运动员办好身份证,协助联系人做好运动员注册工作。
5.及时做好运动员出勤以及训练小结,做好训练记载,发现 问题及时调整解决。
(三)联系人工作职责
1.指导基地学校教练员训练计划的制定、科学选材、合理布 局各年龄段参训人员。
2.联系基地学校的训练开展实施情况。每周不少于2次到基 地学校开展业训联系工作,并协助基地学校做好该训练点教练员、 运动员的出勤记录登记及汇总工作。
3.协助基地学校及教练员处理日常训练及突发情况。
4.做好联系点运动员注册工作。
5.做好基地学校运动员参加比赛的成绩收集及汇总工作。
6.协调联系优秀体育苗子到基地学校借读的相关工作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训练时间要求:保证运动员在校读书期间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1小时、每星期不少于4次;集训期间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。
(二)训练内容要求:各项目带队教练员(体育教师)要按照 项目特点,制定科学合理的年、月、周、日训练计划、运动员的出 勤登记工作以及运动员的档案工作。
(三)训练人数要求:每个教练员至少带10个以上的运动员,且参训运动员中注册的人数达到90%以上,组队参赛人数达到40%以上。
(四)按照市局比赛的要求,积极组织队伍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。
五、训练保障
(一)伙食补贴: 参照《浙财教(2010)89号关于调整优秀 运动员专职教练员等人员伙食补贴标准的通知》,给予按照工作职 责及训练要求进行带队训练的教练员发放训练补贴。根据布点基地 学校的运动员比赛成绩以及出勤情况,给予在市级比赛项目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发放伙食补贴。
(二)输送奖励: 参照《丽政办发(2011)96号丽水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丽水市体育贡献奖励办法>的通知》,每输送 一名运动员到市少体校、省运动队并被录取正式队员,给予带训教练相应奖励。
(三)竞赛奖励: 参照《遂昌县体育竞赛奖励办法》,按照比 赛成绩发放。分配比例为教练员50%、运动员40%、10%管理人员。 根据比赛成效,每年评选出优秀教练员若干名予以表彰奖励。
六、相关事项
1.业余训练的相关经费由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落实。
2.基地学校的运动员小学升初中、初中升高中(遂昌中学),由教体结合办公室、相关学校和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考核落实。
3.基地学校带训教练员在输送运动员、比赛成绩上特别优秀的在职称评定和年终考核中给予优先。
4.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人员按布点分工联系各个业训项目,并 按项目联系人的工作职责做好业训有关协调、指导工作。各相关学校根据项目布点,确定各项目带队教练以及运动员名单,在每学期 初报县体育中心备案。联系人: 李思军,电话: 8529889.
5.各学校要根据方案,结合实际制定青少年业训工作计划,组织青少年开展常年系统训练。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、县教育局将根据青少年业训基地考核办法,每年对各业训基地学校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,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。